税务信访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税务机关采取的信访形式主要有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承担税务信访工作职能的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专职或兼职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有纪检监察员、办公室文秘人员等。
在当前的基层税务信访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与实际需要不适应的问题,影响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要表现在:
(一)信访机构不健全,渠道不畅通。从基层税务系统的工作实践来看,税务信访受理具体由办公室分管负责,没有相对独立于其他行政单位的信访科室。从信访人员的配置和实际运作情况看,基本为兼职信访,在做好办公室的文秘、信息宣传、文印、接待等日常具体工作的同时,兼顾办理信访工作。这样,往往造成信访机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群众信访渠道不畅,信息工作信息不灵,工作造成被动。
(二)信访工作机制不完善,效果不明显。虽然目前在基层税务机关都制定了一些信访或带有信访性质的工作制度,如领导接待日制度、广场税收宣传活动、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等等,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效果不明显,没有能够发挥信访应有的功能。如目前全区国税机关每逢单数月份的15日开展的领导接待日活动,基层机关的接待地点统一定在办税服务厅。此举的初衷是为了错开每月1—10日的纳税期,避免与纳税期的办税服务争夺时间、空间,以便为纳税人办税和来访提供更好的环境条件。但在具体实践中显示,领导接待日活动避开纳税期人流的同时,也错过了与纳税人、群众最普遍的接触,往往造成接待日当天办税服务厅人流稀少,接待处门前冷落的尴尬场面。
(三)信访工作缺乏防范意识,超前处置能力不强。企业尤其是外来投资企业,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了解不足,往往采取越级信访的途径,政策咨询和落实要求先向政府提出,政府转交税务机关办理答复,整个信访过程中税企缺乏沟通,税务机关未能提前介入,超前处置。
(四)实际受理内容范围单一,信访工作功能不明显。信访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倾听和汲取群众提出的呼声和建议,切实改进税务机关的工作。但根据统计,税务机关信访受理的内容单一,绝大部分属于政策业务的咨询,尤其是领导接待日、税收宣传等活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的少之又少,接待处几成“税收业务咨询台”,信访功能不明显,没有起到吸收建议以改进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