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阳光”采购是交易的最基本原则。(资料图片)
今年1月将举行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路面设备招标,涉及政府采购约3000万元。令人意外的是,从开始购买标书、报名甚至到招标结束,所有国产自主品牌生产厂商只能成为一旁的“看客”。根据该项目招标公告,此次政府采购的绝大多数路面设备必须是“洋品牌”。
政府采购拒绝国货,仅仅是追求高质量吗?
2006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项目信息网等媒体发布了一则招标公告,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等单位购买铣刨机、多功能装载挖掘机、双钢轮压路机、摊铺机、沥青路面修补设备若干。其中沥青路面修补设备、洒布车等多种设备在“技术规格”一栏中居然明确要求是“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
这意味着占据了国内市场较大份额,甚至在国际市场拥有一席之地的国产自主品牌路面设备,不具备此次政府采购的入围资格。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这就像婆婆还没看到媳妇、仅听到名字就把她先否决了。
负责组织此次采购事宜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务处处长陈雪飞介绍,本次政府采购是江西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等设备的首次公开招投标,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的世行贷款项目之一,采购设备总值约3000万元。
她表示,本次设备采购完全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的,质优价低者中标。之所以大范围拒绝国产自主品牌的设备,主要原因是国产自主品牌虽然价格低廉,但质量不过关,远不如国外品牌设备质量相对稳定可靠。
她还表示,国外品牌的设备在购置费用上普遍比国内品牌高出30%甚至更多,为防止国内一些小厂商以“价低质劣”的设备恶意低价中标,只能在招标文书中预先设槛,将这些国内小厂家拒之门外。
针对这种“求洋求贵”做法,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分会秘书长刘文华认为,也许国货有个别技术不如国外知名品牌,但从整体上看,国产自主品牌的高速公路路面设备并非像江西有关部门介绍的那样质量低下。另外,从中国的公路路面养护现状看,目前全国养护经费缺口达数百亿元。政府采购应从售价、服务、技术、性价比等条件综合考虑,不能盲目追求国外品牌。否则对于支持国产自主品牌发展,倡导节约型社会都显得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