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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家龙:民营石油大亨五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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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1 9:15:43 [来 源] 新华社 [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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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职务侵占。2001年7月,龚家龙将从天荣农业公司挪用的1000万元中转出253.758万元,为自己和公司员工叶某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其中龚241.702万元、叶12.056万元)。 2004年8月,时任天发石油董事长的苗泽春,向朋友借款13万元办理个人在武汉金银湖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证,为了还这笔钱,苗泽春于2006年6月以虚报费用的形式分三笔将13万元在天发石油下属的子公司予以报销。 对此,鄂州警方称,比起2002年震惊全国的蓝田造假案,“12·21”案涉案金额更巨大,指控罪名更多。据称,警方移交检方的卷宗达130余卷。 第三张石油牌照的倒掉 在天发集团大本营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天发资金链断裂已是公开的秘密。无论是天发集团旗下的天发石油还是天颐科技两家上市公司,尽管拥有近百座加油站,但因油源问题难解以及欠债太多,在荆州的天发加油站早已由当地银行代为收款。天发石油在当地的加油站几乎都以包租方式租给当地人,号称5万吨的湖北枝江姚家港的石油码头和34万吨的油库已尽显残败迹象,不仅人迹罕至,而且几无生意。 由于油源难以为继,尽管天发同时拥有了包括零售、批发在内的三张石油牌照,但依然难改巨亏颓势。天发共包括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农行荆州分行、建行荆州分行等9家银行高达29亿元贷款未还。此前的三四年中,天发集团早已陆续将其所属的子公司资产多次陆续抵押给各家银行。 知情人士透露,天发拖欠多家银行当初缘于一份偶然的申贷报告。由于缺乏资金,天发给当地政府打报告要求对天发农业产业化建设提供资金扶持,在当地银监局召集当地多家银行讨论这份申贷报告时才发现,天发实际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赖”。不久之后,湖北证监局在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时发现,问题重重的天发集团竟占用天发石油3亿多、天颐科技1亿多!尤其是天发的账目中有诸多漏洞。 安排“自己人”出走 由于天发集团经营业务繁杂,在湖北、江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均有业务往来。“12·21”案件涉及审查对象众多,专案组专门组成了以审计、抓捕、审讯等不同职能的小组,在长达10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调查了400多人,审阅了几万本凭证资料,终于掌握了龚家龙大量的经济犯罪事实。 随着案件侦查的逐步明朗,龚家龙及陈蜀葵、前天发石油董事长刘道兴、后任天发石油董事长苗泽春等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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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 韦 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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