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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负使命 造福民众 |
| ——全市红十字会工作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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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1 8:32:19 [来 源] [作 者] 记者 曾雄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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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救助保健康,倾情奉献护生命。”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我市红十字会工作始终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人类和平事业为宗旨,积极开展人道救助,充分发挥了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宣传法律法规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把发展红十字会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全市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实现较快发展。1992年8月,全市12个县(区)全部建立地方红十字会。至2006年,全市发展基层红十字会172个,发展团体会员单位271个,会员总人数17345人,其中志愿工作者857人。全市共有红十字会医疗机构80个,冠名红十字学校3所。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全部实现“三列”(机构、经费、人员单列),其中隆林各族自治县已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广西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十多年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共开展各种宣传活动100余次,有2000余名会员参加,出板报120余期(次),积极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受益70699人(次)。除此之外,还在节日期间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共有25074名(次)会员参加服务,受益人数161941人(次)。 不遗余力开展“三救”工作 “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红十字会”,成了我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出的响亮承诺。每一次灾害发生之后,全市各级红十字会都精心组织实施“救援、生命、爱心”社会工程,实实在在开展“救灾、救护、救助”行动,展现了人道救助团体的新形象。 全市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千方百计筹措救灾救助物资,支援最需要救助的人群。据统计,多年来,全市红十字会共接收和分发各种救援物资价值1200余万元,救助灾民15416人,受益30.18万人。市红十字会利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积极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和扶贫济困活动,共给区、市直单位的扶贫、支教点援助价值37.69万元的各种物资。 组织红十字救灾救助医疗队,为灾区人民服务。全市红十字系统单独或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红十字医疗救灾队1437支,出动医务人员10239人(次),为灾区人民诊治疾病223072人(次);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到1874个村庄开展杀菌活动,207万人(次)受益。 拓宽人道救助领域 “捐血助人,奉献爱心”是精神文明的真正体现,作为最先倡导并坚持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红十字会,责无旁贷肩负起《红十字会法》、《献血法》赋予的职责,通过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等相关活动,推动了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我市无偿献血由1995年的15人增加至2003年的11189人,1997年成为全区第一个达到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规定的无偿献血先进城市铜质奖标准的地级市。近3年来,全市无偿献血人数达73887人次,献血量达103201.85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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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辑: 韦 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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